张靓颖妈妈表态支持婚事,婚姻自由法律保障解析
张靓颖的母亲在今天之前仍对婚事持保留态度,此前她与冯轲之间的矛盾一度引发广泛关注。在张靓颖生日会现场,两人甚至同台亮相,并一同拍摄了“全家福”,场面一度温馨。临近生日会结束时,张靓颖再次公开回应近期的“家事”风波。她表示,在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就与母亲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家庭内部的事情应由家人自行解决,绝不允许外界干涉。她强调,家庭和亲人对她而言至关重要,母亲在她心中始终是第一位的。她认为,这些误会是人生中必须经历和学习的一部分,希望家庭和事业能为她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应遵循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同时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并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构成了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规范婚姻自由的重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条指出,国家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则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要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进一步指出:“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仅违反民事法律,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情节轻重,可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能面临二至七年有期徒刑。
婚姻自由作为婚姻法的核心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当婚姻自由权受到不法干涉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