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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理调岗劳动者能否拒绝?解析调岗合法性与劳动者义务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4-03-18) 浏览 302

基本案情:员工拒绝调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张某于2014年10月与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张某的岗位为管理岗位,并明确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张某曾先后担任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7年1月,公司因经营需要,通知张某调任后勤部副经理,同时表示其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保持不变。张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岗位调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单方面决定。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公司于2月25日书面通知张某,要求其在3月1日前到后勤部副经理岗位报到。张某拒绝服从安排,继续在人力资源部原办公室工作,并存在扰乱办公秩序的行为。公司于3月5日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随后,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0000元。

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

律师说法:单位合理调岗,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若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的约定较为宽泛,且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合理调岗,保持基本待遇不变,且调岗行为具备合理性,劳动者应当予以服从。本案中,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对张某进行岗位调整,新岗位为后勤部副经理,仍属于管理岗位,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未发生变化,因此该调岗属于合理范畴。然而,张某不仅拒绝服从安排,还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有扰乱办公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公司基于合理理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单位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岗位调整,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岗,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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