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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致个人房贷业务降温,夫妻共同还贷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4-28) 浏览 141

中国新闻网讯:国庆节后,看房的客户明显减少。不少已交意向金的购房者选择“退单”,主要原因是首付款比例上调。近期,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配资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的排查力度,使得个人房贷业务热度有所降温。业内人士指出,多个城市重新收紧限贷限购政策,监管力度加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楼市成交量将下降,个人房贷业务也将随之放缓。

关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婚前通过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仍需偿还贷款,而用于还贷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无论由哪一方支付月供,都可视为夫妻共同还款行为。然而,共同还款并不意味着该方对房产享有产权,其可能只是夫妻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与此相关的法律依据包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还清的贷款则视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若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但购买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房产登记情况及出资来源综合判断。房产相关问题较为专业,如遇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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