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得凶宅能否退房?法律解析与维权指南
案情简介:购得凶宅,能否退房?
2015年4月,王某与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宋某购买王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总成交价为400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卖方存在隐瞒与房屋买卖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宋某在支付首付款120万元后,得知该房屋曾发生租客自杀事件,随即与王某协商退房事宜,但遭到拒绝。宋某随后提起诉讼。
合议庭意见: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认为,鉴于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隐瞒房屋重要历史事实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判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除退还宋某已支付的房款外,王某还应赔偿宋某损失30000元。
律师说法:善意买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在法律上,“凶宅”并无明确的概念界定,但一般认为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房屋内确实发生过死亡事件;其次,该死亡事件非因人为因素造成,即所谓的“横死”;再次,该事件对多数人产生心理影响,导致不愿购买或居住。因此,若仅存在未经证实的传言,不能简单认定为“凶宅”。
我国民间有忌住“凶宅”的传统习俗,这种观念虽非法律强制规定,但属于社会普遍接受的善良风俗。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可能对购房者的心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因此,从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卖方负有披露此类负面信息的义务。
若卖方未履行该披露义务,即构成对买方知情权的侵犯,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善意买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同时,卖方应对其行为导致买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关于“购得凶宅,能否退房”的问题,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对买方权益的保护,若卖方存在隐瞒“凶宅”事实的行为,买方有权依法主张权利。如您在房产交易中也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