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微信群里的聊天记录,会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转发聊天记录要谨慎。群聊天记录经常会涉及成员肖像、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群组聊天内容截图或制作成聊天记录转发给他人,或者在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传播的,可能会侵害他人隐私权。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