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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解决之道:法律之外的智慧与策略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79

在处理婚姻纠纷案件的这些年里,我深刻体会到,有时候法律手段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甚至显得无力、缓慢,甚至让人感到失望。客观地说,我国的法律体系仍在不断完善之中,成长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随着时间推移,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改善。但若不客气地讲,当事人往往更在意的是结果,而不是这些宏观的解释。他们交了钱,自然希望律师能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果律师无法提供,那些理由在当事人眼中,往往会变成“借口”或“无能”的表现。

作为律师,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自然也要承受这些委屈。不过,回到实际问题,当我在咨询阶段遇到类似情况时,通常会这样告诉当事人:“对不起,法律上我没有好的办法给你。”这句话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法律上难以实现他们的诉求,诉讼风险较大;二是解决问题可能需要考虑法律之外的手段,但我不会具体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一旦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拿了当事人的钱,我就会根据自己的经验,提供一些曾经被当事人使用过、并取得一定效果的非法律手段,供他们参考和选择。例如,在家庭暴力的案例中,报警是常见的做法,但现实中,警察往往对这类夫妻矛盾并不重视,除非有明显的伤痕,否则可能连笔录都不会做。这意味着,法律手段在此类问题上效果有限,事后对方仍可能继续施暴。

在这种情况下,我通常会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有亲兄弟姐妹可以协助,如果没有,那可能就只能采取“鱼死网破”的方式,哪怕付出代价,也要让对方有所顾忌。虽然听起来有些强硬,但从心理学和战略角度来看,第一次交手时可以吃点亏,但绝不能让对方占便宜。要树立气势,才能掌握主动权。如果一打就败、一打就跑,不仅警察不会介入,对方还会认为你是个“软柿子”,自然会变本加厉。这种被动局面会逐渐影响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使他们在后续的协商和谈判中更容易妥协,甚至在法院也无法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最终可能不仅吃了亏,还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因此,我决定将原本准备写的“情形二”和“情形三”删去,因为部分内容可能过于激烈,担心引发单位或律协的不满。不过,在写作过程中,我也总结了许多处理婚姻纠纷的“偏方”,专门针对家庭暴力、拒不支付抚养费或生活费、处理第三者等法律难以覆盖的问题。未来有机会,我可以把这些经验整理成“离婚三十六毒计”,比如“先下手为强”“鱼死网破”“敲山震虎”等策略。

法律并非万能,律师也并非无所不能。本文旨在提醒各位当事人,法律只是解决婚姻纠纷的一种手段,而非唯一途径。当律师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案时,不妨尝试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应对策略,突破惯常的局限,另辟蹊径,或许能迎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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