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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法院如何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68

王小某起诉生父王某,要求其支付从出生至18周岁的全部抚养费。王某则否认与王小某存在血缘关系,并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近日,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每月支付王小某抚养费260元。

案情回顾:王小某称,自2000年起,王某与其母亲赵某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2001年王小某出生后,王某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因此,王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王某承认与赵某发生过关系,但表示双方是自愿的,赵某怀孕后曾接受其资助以流产,但赵某称孩子与他无关,最终生下了王小某。

在审理过程中,王小某申请进行亲子鉴定,但王某明确拒绝。法院查明,王小某出生前后,其母亲赵某曾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报案,指控王某对其实施强奸,但相关案件未予立案。

法院判决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在确认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案件中,若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可根据查证属实且能够排除第三方为实际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主张的亲子关系成立。本案中,王某拒绝亲子鉴定,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与王小某无亲子关系,因此法院依法推定王小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据此判决王某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易轶律师指出:通常情况下,亲子鉴定是确认亲子关系的最直接证据。但在本案中,王某明确拒绝鉴定,法院无法强制其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和第七十五条,若一方拒绝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法院可以综合全案情况,推定对方主张成立。因此,虽然不能强制做亲子鉴定,但在缺乏鉴定结果的情况下,法院仍可根据其他证据作出合理判断。本案中,王某未能提供反证,法院据此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判决其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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