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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加层商品房的法律风险与维权指南:案例解析及注意事项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10) 浏览 152

加层商品房是否可以购买?1997年12月,李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当时开发商并未告知她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未经法律手续的加层房。1998年11月,规划部门发现该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1号至4号楼加建两层,新增面积达3500平方米,遂作出罚款但允许继续使用的处理决定。1999年4月,房地局根据规划部门的决定,同意为购买加层房的业主办理房产证。

在此期间,李女士得知房屋在签约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但并未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而是在2001年9月办理了入住手续并进行了装修。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李女士将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双倍返还房款并赔偿装修费、利息等共计118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但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房地产公司出售的房屋确实属于违规加层,且销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存在过错。然而,李女士在知情后并未要求解除合同,而是选择入住并装修,因此房地产公司的售房行为不构成欺诈。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案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既要依法行事,也要及时行动,避免因拖延而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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