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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培训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合法维权?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12) 浏览 183

小张收到某公司发出的《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确保其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未来的工作,公司将安排相关培训,并约定由公司与小张各承担50%的培训费用。因此,小张支付了两万元培训费。然而,在为期五个月的培训期间,公司并未提供正规、系统的课程,也未进行相应的考核。培训结束后,公司既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安排其上岗工作。

小张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其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因此,该公司以培训为由向小张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小张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虽然公司发出的《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表明小张通过了面试,但这并不等同于公司必须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由于公司在培训期间未履行培训义务,也未对小张进行考核,导致其未能获得应有的培训机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退还已收取的两万元培训费用。

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首先确认公司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义务,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提供培训等,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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