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

南宁双层公交撞限高架致28人受伤 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2) 浏览 169

导语:南宁一辆双层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与桥架限高防控架发生碰撞,导致车顶脱落,造成28名乘客受伤。事故的发生反映出防控架管理部门与公交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是事件悲剧的重要原因。尽管双层公交车不能取消,但此次事故中,防控架管理人的责任更为突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若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先行赔偿,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种责任形式被称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事件回顾:15日上午11时许,南宁一辆双层公交车在行驶至竹溪大道青竹立交桥底时,与桥架上的限高防控架发生刮擦,导致公交车顶部分脱落,造成车上28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应急联动中心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20急救人员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安监部门已介入事故调查,进一步查明原因。

法邦时评:28人受伤,责任如何界定?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条文所指的“脱落、坠落”应更准确地理解为“维护、管理存在瑕疵”。本条规定的是建筑物缺陷引发的损害责任,其法律依据在于“建筑物缺陷”,即建筑物未达到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从而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构成“不合理危险”。因此,此次事故中,限高防控架的管理部门应承担主要责任。若交通管理部门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南宁双层公交撞限高架致28人受伤 责任如何划分?插图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蓝田八音:南宁双层公交车撞上限高栏杆,结果导致车顶被掀,28人受伤。看图片限高栏杆竟然没事,质量不错。另外,我想说的是,公交车司机难道看不到前面的限高栏吗?公交线路路段难道不知道有限高栏吗?相关部门的协作还是没有协调好,让我们人民情何以堪!
@大唐特使:设置限高框应提前通知公交公司!
@回忆中的-你:公交车每天都经过,为何之前都没有发生,肯定是临时安装的!

结语:公共基础设施不必追求高大上,但至少要保障安全。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相关部门在管理与协调上的疏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亟需加强沟通与责任落实,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法邦网)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