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借款人突然去世,债务应由继承人承担,如何追讨?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13) 浏览 176

张先生与王先生是同学关系。2012年,张先生创办了一家运输公司,因资金短缺,向王先生借款30万元,并约定两年内还清。然而,2014年5月,张先生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留下了一笔未还的债务。

在法律上,当借款人突然死亡时,债权人应如何追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清偿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若夫妻一方能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有明确约定归各自所有,则该债务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在实践中,夫妻一方要证明这两种情况较为困难,因此,对于难以认定的债务,通常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本案中,王先生可以寻找张先生的遗产继承人,包括其父母、妻子及子女,要求他们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30万元借款。如果继承人拒绝偿还,王先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