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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法院判决双倍返还购房定金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14) 浏览 186

刘女士在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一万元订金后,又将该房屋转卖给他人。近日,顺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刘女士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双倍返还张先生的订金,共计两万元。

今年3月6日,张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当天即支付了购房订金10000元。然而,至3月18日,刘女士却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在合同签订并收到订金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且擅自将房屋转售他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案是“定金罚则”的典型应用。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保证债务履行,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给付方双倍返还定金。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是合理且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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