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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担?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解析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14) 浏览 147

王大伟与周小红原本计划结婚,王大伟向一位有钱的老乡借款2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和购置结婚用品。婚后,两人用各自的工资偿还这笔贷款及其他债务。2012年10月,他们迎来了一对双胞胎,但孩子出生后不久,便被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孩子三月大时,两人又相继患上肺炎,周小红为了给孩子治病,向单位借款3万元。与此同时,王大伟因姐姐的孩子考上了英国大学,也向朋友借款3万元作为赠与。

随着孩子逐渐增多,家庭事务也日益繁重,夫妻感情逐渐受到影响。王大伟开始频繁不回家,最终在2014年4月,周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支持离婚,孩子由双方各抚养一个,房产归女方所有,同时要求女方将房产已偿还的贷款部分支付给男方。

在债务处理方面,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仅包括婚前未还清的5万元贷款以及婚后周小红所借的3万元。其余债务则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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