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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两次起诉离婚丈夫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298

宁静芳与霍拥军婚后关系紧张,经常发生争吵,双方对家庭和孩子缺乏关心与照顾。2012年7月,宁静芳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霍拥军未出庭,最终宁静芳撤回起诉。然而,霍拥军并未珍惜这次和好的机会,反而加剧了矛盾,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2013年5月,宁静芳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尽管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经法院调解撤回,但原被告双方并未真正珍惜和好机会,依旧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此外,法院依法传唤霍拥军,但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原告态度坚决,故认定应准予离婚。

10月10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该案中,宁静芳与霍拥军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由于霍拥军未到庭,法院无法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处理,遂建议双方在被告出现后协商解决,或另行提起诉讼。

律师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在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进行审理。这种程序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破裂的严肃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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