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办房产证只写自己名,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丈夫办房产证只写自己名
1994年7月,何女士与陆先生登记结婚,一直以来,双方的关系都不错,2006年3月,夫妻两人由何女士出面在镇上买了一套房产。
直到近期,何女士忽然发现,丈夫在办理房产登记时,自己并未作为共有权人,房屋登记上只有丈夫陆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她一时气愤,质问丈夫陆先生,为什么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陆先生却认为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理所当然只登记自己的名字。两人争执不休,家里火药味甚浓。本来关系和睦的夫妻两却因为富余的房子却闹上法庭。
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