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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货车失控连撞20车 司机被刑拘,事故原因调查中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174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13日晚8时许,南京江北大道快速路北向南丁解匝道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载满黄沙的重型自卸货车失控,连续撞上前方20余辆小车,导致两人受伤,多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据肇事司机郭某某交代,事发时他因急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了在三股车道内缓慢行驶的多辆车辆。目前,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晚22时左右,事故现场的交通已基本恢复。11月14日下午,南京交警第九大队再次通报称,经检测,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mg/100ml,尿检结果为阴性,排除酒驾或毒驾因素。事故调查发现,肇事车辆苏AC7377在事发时存在严重超载行为。郭某某于11月14日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两名伤者已于当天上午出院,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该罪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判至15年的案例较为少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包括: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以及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车辆、驾驶无牌证或已报废车辆、严重超载驾驶,或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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