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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抚养义务被起诉 离婚后能否索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6-29) 浏览 154

案情简介:不履行抚养义务被起诉

原、被告陈某乙系父子关系,原告陈某甲于××××年××月××日出生,由于被告陈某乙有婚外情,导致原告陈某甲母亲与被告陈某乙从2012年2月开始分居。2012年5月31日,原告陈某甲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陈某乙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后经法院调解,与被告陈某乙达成调解协议。然被告陈某乙不履行协议,并且对原告陈某甲的健康不闻不问。从2012年2月13日至2014年3月,被告陈某乙从未支付原告陈某甲抚养费。为了维护原告陈某甲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某乙按每月2000元支付原告陈某甲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4年3月的抚养费,共计5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甲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被告陈某乙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原告陈某甲可以提出抚养费主张。但本案的情况是,原告陈某甲在父母离婚后,且原告陈某甲父母在离婚时已就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达成调解协议,在父母离婚后,原告陈某甲以其父亲,即本案被告陈某乙拖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为由提出追索请求,该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离婚后能否索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夫妻已离婚,当事人再以孩子名义索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的,法院不予支持。

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当事人应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离婚后再索要的,法律不支持。

以上就是“不履行抚养义务被起诉 离婚后能否索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的案例介绍,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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