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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潮兴起,退休老人维权难,劳动合同与社保问题凸显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28

近年来,不少江城企业倾向于聘用“成本低”的退休老人,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然而,记者近日从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返聘潮”在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维权隐患。

家住汉口青年路的退休工程师卢和祥近日收到了返聘单位的解聘通知,通知中仅要求他立即离职,未提及任何补偿。卢和祥随即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希望获得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失业补偿金,但最终被驳回。原因在于,退休人员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双方关系属于民事雇佣合同,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卢和祥在咨询律师后得知,即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能因缺乏劳动法保护而难以胜诉。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我市部分中小型企业在财务、设计等技术岗位上更倾向于返聘退休人员,因其无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且无需承担“五险一金”的费用。

劳动仲裁部门指出,自“返聘潮”兴起以来,涉及退休老人的维权纠纷明显增加。然而,现行法律体系对这类雇佣关系的界定,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湖北鼎城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赵宁表示,自去年底以来,他已接到50多起与返聘老人相关的维权咨询和代理请求,其中一起涉及工伤赔偿的案件正在处理中。

一位返聘老人在工作中受伤,希望企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相应待遇,但企业以“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目前,该老人已将企业诉至法院。法律界人士呼吁,地方政府应考虑出台相关法规,明确返聘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建议返聘老人在上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详细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及劳保等各项权利与义务,以减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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