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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购房是否需签合同?房产继承与分配纠纷解析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160

一家人购房是否需要签订购房合同?
原本关系和睦的兄妹,因争夺父亲留下的房产而反目成仇。虽然这套房产的首付由父亲支付,但月供却一直由哥哥晓军承担,然而由于缺乏书面协议,最终不得不将一半的首付和一半的月供分给妹妹晓岚。律师建议,即使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也应事先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晓军一家与父亲同住一套60平方米的小屋,随着外孙女逐渐长大,父亲觉得居住空间过于局促,于是以自己的名义在朝阳区贷款购买了一套约100平方米、价值46万元的商品房。首付10万元由父亲支付,之后的月供则由晓军夫妇负责,每月约1500元。妹妹晓岚虽在海淀区购置了另一套房产,但仍常回哥哥家照顾父亲,一家人平时相处融洽。

然而,2004年年底,父亲因病去世,原本和睦的兄妹关系骤然紧张。妹妹晓岚认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亲的名字,这套房子应作为遗产由兄妹共同继承,她也应享有部分产权,尤其是首付部分由父亲支付,因此她主张哥哥应补偿她5万元,并分摊一半的月供。而哥哥晓军则认为,父亲一直由他承担主要赡养责任,购房行为是父亲自愿作出的,且目前房贷仍由他支付,因此房产应归他个人所有,妹妹无权分割。

那么,父亲留下的这套房产究竟属于遗产,还是属于晓军的个人财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归属以房产证为准。若房产证上登记为父亲姓名,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遗产。在本案中,房产证登记在父亲名下,因此该房产应视为遗产进行分配。

其次,虽然晓军一直承担月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如果他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月供是借款给父亲的,则这部分债务应从遗产中扣除,由晓军向妹妹偿还相应金额。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则这些月供应视为对父亲的经济帮助,属于遗产的一部分,由兄妹共同继承。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而非简单平均分配。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无法像现金或动产那样分割,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兄妹的生活状况、赡养情况等因素,决定房产归属。例如,在本案中,晓军长期与父亲同住,而妹妹已有自己的住所,法院可能倾向于将房产判归晓军所有,但要求他补偿妹妹5万元首付款的一半,并根据月供情况调整金额。

何正永律师提醒,家庭成员共同购房时,最好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登记人、出资人、还款责任等细节,以避免日后因产权不清而引发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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