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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追回“老赖”欠款280亿 失信名单威力显现成效显著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41

据凤凰资讯报道,今年以来,尤其是5月16日河南全省法院开展“向执行难宣战”动员誓师大会以来,河南法院系统持续强化执行力度,坚持“应录尽录、凡赖必录”的原则,对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截至目前,全省共录入失信名单21.6万例,促使3.6万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失信名单发布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10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打击拒执的公诉案件387件、自诉案件550件,已结案件684件,有451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判刑人数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的40%。

失信人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凡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被列入失信名单后,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其实施多方面的信用限制,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征信系统记录等,从而显著降低其社会信誉度,使其在商业经营和社会生活中受到广泛制约,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具体而言,失信人黑名单的威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如禁止其贷款、融资,降低信用卡额度,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及时反馈其存款情况;
2. 工商管理部门对其信用等级进行下调,限制其参与“守信用、重合同”等评比活动;
3.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的,相关部门将依据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甚至取消其政治待遇和荣誉称号,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4.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民航部门不再为其提供车票、机票服务;
5.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 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等业务,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规划管理部门则暂停对其已取得使用权土地的规划报建及在建项目后续规划手续的办理;
7. 其他相关领域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其参与各类社会活动、资格认证等。

失信人黑名单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提升了司法执行的效率,也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了诚信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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