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复星CEO梁信军辞职引关注 劳动法解读辞职条件与赔偿责任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42

复星国际CEO梁信军宣布辞职

复星国际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梁信军近日正式宣布辞职,结束了其与复星共同发展的25年历程。作为复星集团的四位创始人之一,梁信军于1992年与郭广昌等三位伙伴共同创立了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复星集团的前身。自那时起,他便一直投身于复星的发展,参与并见证了其从初创企业成长为多元化跨国集团的全过程。

2017年3月28日晚,复星国际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梁信军及高级副总裁丁国其辞去公司职务。同日,复星集团官方微信号也发布了梁信军的辞职说明,同时郭广昌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了一封信,回应这一人事变动。

关于辞职的相关法律规定

复星CEO梁信军辞职引关注 劳动法解读辞职条件与赔偿责任插图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此外,《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若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赋予了劳动者相对自由的辞职权利。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存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行为,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二、用人单位的赔偿请求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虽然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但在行使该权利时,仍需注意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鉴于劳动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并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