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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招聘要求星座和双眼皮,涉嫌就业歧视违反劳动法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213

许多80后和90后仍对星座抱有浓厚兴趣,认为其能影响个人性格与命运。然而,若将星座写入招聘信息,却引发了公众的广泛不满。近日,一则题为《工作太难找,招个行政文员都有星座要求了?》的帖子引发热议。该招聘启事要求应聘者为大学本科,身高在158至162厘米之间,形象良好,双眼皮,并且最好是双子座或射手座,若星座不符,可考虑放宽学历要求。发帖人“蛋炒饭”表示:“不就是个行政文员吗?让我这种单眼皮、星座也不符合的人情何以堪?”

这一招聘要求迅速在网络上引发讨论,部分网友表示理解,认为星座与性格相关,可能有助于团队匹配;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是荒谬之举,甚至调侃称这不是在招员工,而是在“招女友”。更有网友直言:“这老总也是够奇葩的。”

据媒体报道,发布该招聘信息的公司是重庆满四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成立于今年7月,老板石先生出生于1988年,属天秤座。他表示,自己偏好双子座和射手座,因为这两个星座的人通常比较活泼、善于交际,适合从事行政工作。目前他已面试了一些人,但由于星座不符,最终未录用。此外,他还表示,公司其他职位也有星座偏好,例如程序员以处女座为主,美术设计则倾向于摩羯座,称这些职位已有人被录用,且“很符合要求”。

老板招聘要求星座和双眼皮,涉嫌就业歧视违反劳动法插图

然而,这种以星座为依据的招聘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就业歧视。根据相关法律定义,就业歧视是指在非基于职业本身要求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在就业机会或待遇上进行差别对待,从而损害其平等权利。我国《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就业促进法》也进一步明确了禁止的歧视类型,包括身份、性别、民族、残疾、疾病等方面的歧视。

尽管法律已对就业歧视作出规定,但现实中此类现象依然存在,并且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当劳动者遭遇就业歧视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若是在入职后遭遇歧视,也可向单位工会寻求帮助。然而,由于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设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且处理此类问题的流程复杂、成本较高、效率低下,许多劳动者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解决结果。

对此,法律界、学术界及社会公众纷纷呼吁,应尽快出台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并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以更高效、专业的方式处理相关争议。希望这些呼声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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