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纠纷 > 正文

开发商赠送花园缩水,业主能否要求退房?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17) 浏览 132

2013年11月,祝女士与上海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杨高南路某号的一幢别墅,房屋建筑面积为252.23平方米,单价为1.2万元,总房价款为302万余元。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将赠送无产权花园面积356.9平方米。祝女士随后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在2015年3月进行房屋装修时,她发现实际交付的花园面积仅为约160平方米,与合同约定存在明显差距。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未果后,祝女士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请求返还购房款、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花园面积为356.9平方米,尽管该花园为无产权、无偿使用性质,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由于实际交付的花园面积远低于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了祝女士实现购房目的,因此其主张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部分应恢复原状,或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因开发商违约,祝女士有权解除合同,房产公司应返还购房款302万余元,并赔偿包括利息、装修费用在内的其他合理损失共计33万余元。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