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并于1990年3月10日生育一子朱小某,现已成年。2002年6月6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矛盾,被告曾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2005年起,双方开始分居,不再履行夫妻义务。2011年9月,原告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另查明,2008年10月,原、被告在上海市青浦区XX镇XX村XX号共同建造了五间无审批手续的小屋,房屋坐西朝东,呈南北一字排开格局,目前该房屋已出租给他人使用。此外,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曾向被告的姐姐赵某某借款人民币3,000元,至今未归还。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五间小屋中北起第一间的小屋建筑材料归原告徐某所有,其余四间建筑材料归被告朱某某所有;赵某某处的3,000元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原告徐某负责偿还,被告朱某某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故依法准予离婚。2008年建造的五间小屋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依法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主张该房屋为其个人所有,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原告请求分割其中一间小屋的建筑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由于该建筑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法院认为其无法作为完整房产进行分割,仅对建筑材料部分进行处理。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仅确认赵某某处的3,000元借款为共同债务,故法院将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律师说法:在离婚案件中,违法建筑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其认定与处理通常由政府行政部门负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不直接处理违法建筑的所有权问题。然而,司法实践中,违法建筑虽违法,但其建筑材料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尤其是在面临拆迁时,政府可能对建筑材料部分进行补偿。
因此,对于违法建筑中的建筑材料,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对建筑材料部分进行处理。但需注意,若该违法建筑在离婚后被依法补办手续并转为合法建筑,当事人可另行协商或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其所有权。
综上所述,违法建筑虽不能作为完整的房产进行分割,但其建筑材料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以上为“违法建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如何分割”的案情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