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婚家庭购二手房 房本写谁的名比较好?
北京已婚家庭购二手房
2016年9月北京已经出台规定,已婚家庭购买新房,无购房资质的一方不能在房本上单独署名。2017年5月16日起,因网签政策的调整,这一规定扩大到购买二手房。网签政策调整后,已婚家庭提交资质审核后,主申请人必须作为新产权人出房本(可单独也可共有);主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不能单独出房本,若配偶及子女需要上房本,只能与主申请人共有。
例如:一个已婚无房家庭,男方北京户籍女方外省户籍,按京籍家庭提交的资质审核。按照旧政策,新产权人可以是男方单独产权、女方单独产权、夫妻共有产权。但是按照新政策的话,新产权人只能是男方单独产权或夫妻共有产权,不能是女方单独产权。若女方要出单独房本,则需要女方为申请人且在京已连续缴纳60个月社保或个税。
北京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无购房资质的一方不能在房本上单独署名,建议按照资质好的家庭成员一方来进行资质审核。
房产证署名都有哪些讲究
1、写准夫妻的二人的名字
当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后,房屋就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此时的房屋的贷款也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父母出资,但是没有借条等凭证的话,也会认定为是赠与给夫妻两人,即使后来离异,这笔钱款也是无法要还的。
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有结婚登记就分开了,那么房屋仍然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样贷款也是二人的共同债务。而对于父母的出资,同样也是如果凭证证明是以夫妻结婚为目的,才有权索还。
2、写父母的名字
登记了父母的名字,房屋就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房屋的贷款也就属于父母的债务,因此房屋的无论是还是贬值都是由父母承担。但是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了婚后的收入还贷了,那么如果二人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一方也是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的。
3、写男方(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写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也是比较常见的做法,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房屋将认定为一方及其的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自然是他们的共有债务。同时一方的相应产权份额也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如果贷款部分是用了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偿还的,即使发生离异,另一方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4、写双方父母及准夫妻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只写一方的名字
这种选择需要从两个角度分析:以男方为例,一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如果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不会转化为了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即使离婚了,房子也只属于男方;二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但是登记了女方的名字,这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结婚,房子虽然属于女方,但是男方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但是如果结婚了,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了。
慎重对待房产署名的登记问题,清楚每一种选择所面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