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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女童被银行填单台砸倒不幸身亡,家长提醒及法律责任解析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8-01) 浏览 121

4月23日上午,河南某地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件。一名男子带着2岁左右的女童前往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男子办完后整理物品时,女童独自走到填单台旁试图够取物品,导致填单台倾倒砸下,女童当场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在转院途中不幸身亡。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带娃出行的家长必须格外小心,时刻关注孩子的动向,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从法律角度来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若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则应由该第三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安全保障义务人存在过错,应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一旦安全保障义务人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可依法向侵权第三人追偿。

该条款确立了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范围,强调了安全保障义务人与侵权第三人之间的责任竞合关系。补充赔偿责任的设定,是为了在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同时,避免过度加重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因为损害的发生往往是由第三人的直接侵权行为所致,安全保障义务人仅在自身存在过错且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公平与责任的平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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