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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七成女性名下有房,房产状况与收入学历职业密切相关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4) 浏览 176

2017年6月28日,在第十二届中国女性消费高层论坛上发布的《2017女性生活蓝皮书》显示,近七成(69.6%)的被调查女性名下拥有房产。其中,与他人共有住房的女性占比为45.9%,自有住房的女性占比为23.7%,而名下无住房的女性则占30.4%。该报告由论坛主办方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妇女杂志社、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

调查还发现,女性名下房产状况与个人和家庭收入、学历、职业等因素密切相关。具体表现如下:

1. **个人收入越高,拥有房产的比例越高**。数据显示,月收入10000元及以上的女性中,有房产的比例最高,达到81.5%。

2. **家庭收入越高,女性拥有房产的比例也越高**。根据家庭收入的交叉分析,家庭月收入2万元及以上的女性中,有房产的比例为82.9%,是最高水平。

3. **学历越高,拥有房产的比例越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中,有房产的比例为73.1%,而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女性则高达81.7%。

4. **职业类型影响房产拥有情况**。在被调查女性中,个体或合伙经营者名下有房产的比例最高,为80.3%;其次是公务员,为78.2%;第三是事业单位人员,为75.8%。

关于结婚时房产是否要写配偶名字的问题,这关系到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1. **仅写一方名字**:若房产由一方或其父母全额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名下,根据新《婚姻法》规定,该房产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房产仍归原产权人所有。若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若双方未结婚,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出资方可要求返还出资;若已结婚,则视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 **写“准夫妻”双方名字**:这是多数恋人,尤其是女性的普遍选择。他们认为,房产是用于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视为共同债务。若无其他证据(如借条),父母的出资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归双方共有。若日后离婚,父母无权要求返还出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后双方并未登记结婚,而是分手,法院可能会根据父母出资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来判断。若证据表明出资是基于结婚条件,那么在未结婚的情况下,父母仍有权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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