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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建设超额完成 5年计划推进租赁住房供应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5) 浏览 161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刘雪玉)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竣工任务已全面超额完成。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保障房新开工37524套,完成年度5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的75%。其中,公租房37524套中的5740套、自住房2571套以及棚改安置房29213套。同时,保障房竣工65676套,超额完成年度6万套任务的109%,包括公租房14159套、产权类保障房33686套以及棚改安置房17831套。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多种方式拓宽保障房筹集渠道。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今年上半年,平谷区山东庄镇PG08-0401-0001地块等三个项目被纳入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住房的试点。另一方面,作为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城市,北京已启动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试点项目,共计提供房源1.28万套。其中,唐家岭项目已有927套房源于5月24日签约入住,平房乡项目则于6月29日启动人才公租房选房入住工作。

未来五年,北京市将继续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计划供应土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来实现。此外,目前北京市保障房全装配式建筑规模已达24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关于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每个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需满足以下条件:

北京保障房建设超额完成 5年计划推进租赁住房供应插图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申请时未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满足上述(一)、(三)、(四)、(五)、(六)项条件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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