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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女更衣室惊现男子 未尽隐私保护义务要担责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8-06) 浏览 86

洗浴中心女更衣室惊现男子

洗浴中心女更衣室惊现男子 未尽隐私保护义务要担责插图

酷暑难耐,晚上和朋友吃顿大餐,再到洗浴中心冲冲澡,本来无比惬意的双休日,竟被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吓得惊叫连连。7月9日凌晨两点多,长春市民王女士和朋友在女浴室更衣区遭遇了这可怕的一幕。“真的太吓人了,竟然有两个男的走进女宾区。”7月9日上午9点,长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凌晨发生的一幕。“朋友从外地过来,正好我也刚出差回来,所以我们四个想好好聚聚,8号晚上吃完饭就来到铂宫汇馆洗浴冲凉。”9日凌晨2点多,王女士和朋友洗浴完毕后,从沐浴区来到更衣室,二人在梳妆台前吹理头发,未穿任何衣服。这时,王女士在镜子中看到有两名男子站在女宾区出入口位置,“我记得他们有手牌,应该是来消费的顾客。”王女士和朋友被吓得愣住了,发出惊声尖叫。“那两个男的一个看着三四十岁了,另一个年轻一些,他俩好像还面对面笑了笑,然后就离开了女宾区。”王女士称,两名男子当时站在女宾区里面,已经穿过了屏风。听到惊叫后,女宾区工作人员赶来。王女士称,该工作人员只在门口叨咕了两句,并未上前追赶两名闯入女宾区的男士。“愣了半天,我和朋友才缓过来,马上穿上衣服,还跑出去找这两个人。”但此时两名男子已经无影无踪。愤怒的王女士找到大堂经理,“我希望他们诚心道歉,毕竟这是在他们店内发生的,而且事后也没有及时处理。”王女士称在自己的一再追问下,大堂经理才象征性地给女宾区工作人员开了一张200元的处罚通知单,“但他们一直没有正式道歉,监控视频也没有立刻给我看,说让我上午再来,会给我解释。”

洗浴中心未尽隐私保护义务要担责

7月9日上午10点30分,记者同王女士来到位于临河街与卫星路交会的铂宫汇馆,正在值班的大堂经理刘先生向王女士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将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并找到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7月10日下午4点之前给王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毕竟当时的值班经理不是我,我不了解情况。”其间,刘经理分别带王女士和其男性朋友去调取监控,王女士想找一下关于那两名男性的一些线索,但由于监控视频疑似出现故障,她并未得到两名男子的影像信息。王女士表示,如果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她不排除会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利益。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王女士到铂宫汇馆洗浴中心洗浴已经和铂宫汇馆洗浴中心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铂宫汇馆洗浴中心有义务保证王女士的隐私不受侵犯,并且应当指派专人看护女浴室。然而,由于铂宫汇馆洗浴中心疏于管理、无人看护,结果造成陌生男子擅自闯入女浴室,侵犯了王女士的人格权利。为此,王女士有权要求铂宫汇馆洗浴中心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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