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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万买套竟有人先住了,购房者如何维护权益?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8-14) 浏览 118

10多万买套竟有人先住了

8月9日上午,沈阳市民张女士站在姐姐花10余万元购买的新房门外,一脸怒火。去年8月20日,她的姐姐张某在于洪区平罗镇花1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67平方米的楼房。合同中注明,该楼盘的房屋开发商为沈阳嘉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姐姐买完房子后,和朋友到北京那边做生意,房子一直闲置。”张女士说。8月初,张某委托妹妹张女士和朋友周先生到平罗镇看看自己的房子,准备“十一”后装修。

“我用钥匙开门,根本拧不动,后来门被人从里面推开了!”周先生后怕地说,走出来的男子叫杨某林,称自己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房产开发商已将这套房子抵押给自己了。 周先生想找开发商问个究竟,结果根本找不到开发商。

当天11时许,记者陪着周先生和张女士走进杨先生的家。杨先生拿出一份协议递给记者,“我是个老实人,哪敢抢别人的房子啊,看看这份协议就啥都知道了!”

记者注意到,协议书上清晰地标注着,“甲方:沈阳嘉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杨某林。如果甲方于2016年7月9日未支付乙方陆万元人民币,则甲方同意将晨涛雅苑(查看地图)5号楼4单元3楼3号住宅抵押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老弟实在对不住啊,我得不到动迁补偿款,只能搬进来住,不然就两手空空了!”杨先生走到周先生面前,涨红了脸说。听完杨先生的解释,周先生和张女士表示理解。“都是开发商搞的鬼,我和杨大哥都被骗了!”周先生表示,他的朋友准备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讨回购房款。

据该小区居民透露,目前开发商已将楼盘的名字由原来的“晨涛雅苑”改成了“薪居小筑”,对外出售。该楼盘建筑商也开始偷偷卖起了房子。 记者找到了嘉寰公司售楼中心,却见大门紧锁,记者拨打宣传板上的两部购房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宣传牌上楼盘的名字确实换成了“薪居小筑”,大门上贴着的通知写道:“业务拓展,内部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楼盘一建筑商高先生,他表示,嘉寰公司确实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具体数额正在统计中。高先生说,因为开发商负责人的手机经常换号,始终联系不上,建筑商也担心工程款要不回来。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购房者如何维护权益

开发商将房屋先抵押后出售,其行为已构成一房两卖。该事件中,嘉寰公司在出售房屋前已将房屋抵押给动迁户,售房时,开发商未将抵押的事实告知买受人,对买受人是一种欺诈,因此带来的后果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房屋买受人,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另外,动迁户依据与开发商当初签订的协议,住进抵押房,此行为并不违法,属于正常占有房屋。

以上就是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纷繁复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房产法专家律师,以期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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