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房屋归属与法律风险全解析
案件经过: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
原告为聂某。2005年3月,潘某以聂某的名义购买了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的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由于聂某的购房资格被占用,无法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因此,聂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某支付住房补偿款,补偿金额参照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商品房价格评估后暂定为20万元。与此同时,潘某提出反诉,要求聂某协助办理房屋解押及过户手续。由于双方均申请撤诉,并表示愿意私下协商解决,法院最终裁定准予撤诉。
案件疑点:借名买房是否有效?借名买房存在哪些风险?
本案引发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借名买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二是此类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律师分析:借名买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原某律师指出,借名买房本质上是为规避法律而进行的违法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无论实际出资人是谁,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他人名字,该房屋即归登记人所有。因此,即使聂某是实际出资人,也不能改变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原某律师进一步解释,借名买房行为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属于规避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做法,损害了保障房体系的公平性与公共利益。根据法律原则,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利,因此聂某无权主张补偿。
此外,对于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法院通常依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人来判定房屋归属。如果出资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或进行过装修等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由房屋登记人返还相应的出资。但需要注意的是,私人之间关于房屋归实际购买人的约定,不能对抗房产证的效力,因为实际购买人本身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其行为本质上是违法的,因此相关合同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