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违章建筑被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解析与赔偿问题
案例简介:
2013年11月22日,原告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28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房屋并未具备交付条件,原告始终无法入住。后来,原告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到,该房屋早在2013年4月30日已被镇政府认定为违法建设,并被责令停工。此外,被告负责人于2013年7月28日向政府出具承诺书,明确表示该公寓项目仅为公司自用,今后不得对外销售或变相出租,亦不会进行任何小产权交易,承诺如出现任何问题,将自行承担后果,并接受政府对违建拆除的相关处理。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直至2014年5月3日,被告负责人才签署退款协议,承诺于2014年7月30日前退还28万元。但截至目前,被告仍未履行退款义务,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28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被告应将原告支付的28万元购房款予以退还。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损失,法院指出,原告在未核实房屋合法性的情况下仍进行交易,存在一定过错,故对其利息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应返还原告购房款28万元。
律师说法:
购买违章建筑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尽管房屋因违法建设被拆除,但购房者的损失仍可依法获得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不能返还或无返还必要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即使合同无效,原告仍可依法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如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