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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案例解析及赔偿责任详解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10-13) 浏览 187

案例简介: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

2009年10月9日,贾师傅接到了一项装修任务,负责对经开区“美丽湖畔”小区(化名)一位业主家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当天,他来到小区时,为避开一辆快速驶过的货车,踩在路边的窨井盖上。然而,窨井盖表面完好,却突然断裂,导致贾师傅连人带工具跌入井中,造成脖颈、手臂和脚踝多处受伤。随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1600余元,另产生交通费用若干。贾师傅原本满怀期待地完成工作,却因意外受伤而身心俱疲。

他随后找到小区的管理部门——“大河物业公司”(化名),质问为何井盖完好却突然断裂,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然而,物业公司却回应称:“你不是业主,受伤与我们无关。”贾师傅多次索赔未果,最终决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3000元。

法院判决:物业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减少纠纷的原则,对物业公司负责人郭某进行了耐心的法律分析与解释,从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两个方面进行说明。在征询原告贾师傅意见后,法官提出了调解方案。郭某表示接受,并当场向贾师傅道歉并赔偿2000元。

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案例解析及赔偿责任详解插图

律师说法: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单位,有义务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尤其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本案中,小区内的窨井盖虽然外观完好,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行人踩踏后极易发生危险。然而,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一隐患,未尽到其应尽的管理职责,因此在贾师傅因此受伤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贾师傅作为受害人,在受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以及交通费用,物业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适当赔偿。同时,贾师傅在事发时也未能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因此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以上是关于“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以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解答。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专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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