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未办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按揭贷款未办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王小姐购买青岛万达房地产的住宅商品房,双方签署《房屋购买合同》,首付款三成共30万,余款30万办理按揭。双方《房屋购买合同》按揭贷款办理不成,除万达地产责任外均由王小姐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付万达地产总房款的20%。后由于王小姐个人征信中信用卡还款存在逾期,银行拒绝为其办理按揭。
法院意见:按揭贷款未办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按揭贷款未办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以上,是关于“按揭贷款未办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担心自己在房地产事项中还存在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