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第三方协议能否抗辩业主索赔?法律解析与责任归属
案情简介:
2014年,李某在下班回家时乘坐电梯,因电梯地面高出楼层地面十余厘米,导致其在进入电梯时被绊倒,造成脚部骨折。李某因此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物业公司则辩称,电梯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安装和维护,不属于其直接管理范围,故认为李某应向电梯公司索赔。
合议庭意见:
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单位,有义务对小区的安全、物业维护、综合服务及地产管理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职。电梯维护不当导致业主受伤,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应尽的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之间的维修协议,属于其内部合同关系,不影响业主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因此,李某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
律师说法:
合同具有相对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若因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中,李某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应对电梯维护不善导致的损害承担责任。而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之间的维修协议,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影响李某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的权利。物业公司若认为电梯公司存在过错,可另行通过合同关系追究其责任,但这不影响李某对物业公司的索赔请求。
综上所述,关于“物业与第三方的协议,能否抗辩业主索赔?”的问题,物业公司不能以与第三方的协议为由免除对业主的赔偿责任。以上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问题。如您在房产相关事务中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