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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要求领房产证先缴一年物业费引争议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6) 浏览 168

目前,临河四季花城的开发商国泰房地产公司正在为住户发放房产证,但住户在领取时却被告知必须先缴清2012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予办理。对此,许多住户感到困惑:领取房产证与缴纳物业费之间究竟有何关联?

刘先生表示:“我们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准备去领取房产证,结果工作人员却让我们先缴清一年的物业费,才能办理。我咨询过房管部门,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与是否缴纳物业费无关。但国泰房地产公司却坚持要先缴物业费,这让我们觉得不合理。”他进一步解释,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是因为物业费标准偏高,而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预期,因此住户对物业公司的收费和管理存在不满。

记者走访发现,四季花城的许多住户在领取房产证时都遇到了类似的阻碍。对此,康安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回应称:“我们要求住户先缴清2012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的物业费,确实是因为目前大部分住户未缴费。自今年6月15日我们接管四季花城三、四、五、六区以来,投入了二三百万元用于电梯配件采购、维护保养、年检以及员工工资等。然而,这四个区域共有6000多户,至今只有20%的住户按时缴纳物业费,其余住户则以各种理由拖欠或拒绝缴费。为了维持正常运营,我们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措施。”

市住建委房产物业监管科的工作人员指出,国泰房地产公司将物业费缴纳与房产证领取“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并不妥当。同时,住户拖欠或拒缴物业费也是不可取的。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应通过合法、正常的渠道进行反映和解决,而不是以此作为阻碍房产证发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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