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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否买卖?只签合同未过户房屋归属解析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12) 浏览 201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2002年,房产所有人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约定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间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李某在支付全部房款后开始入住。然而,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一年后,李某又将该房屋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张某支付房款并入住,但同样未办理过户登记。

随后,高某突然向张某主张房屋所有权,要求其腾房。那么,高某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

根据我国法律,首先应分析高某与李某、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需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也明确指出,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由此可见,高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李某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李某无权处分该房屋,其将房屋转让给张某的行为需经高某的追认才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其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在本案中,高某明确表示不认可李某的转让行为,因此该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高某所有,高某要求张某腾房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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