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被强拆如何维权?违法建设处理案例解析
为改善住房条件,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十张村五一队的阮永秀夫妇与住在隔壁的父亲家共同投资,在后院加盖了一处面积为361平方米的房屋。然而,由于该房屋未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庐阳区城管局于2009年10月10日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阮永秀随后将庐阳区城管局告上法庭,案件于昨日在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阮永秀在庭审中表示,因家庭居住面积紧张,他们于2009年8月开始在后院建设房屋。8月22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庐阳分局向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其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此后,阮永秀夫妇前往村委会及大杨镇政府等部门申请补办手续,但始终未能成功。
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阮永秀家的房屋于当年9月20日完工。然而,9月30日,庐阳区城管局向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0月9日又发布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次日委托村工作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阮永秀对此表示不满:“我们盖房子已经得到了村民代表的同意,他们怎么能说拆就拆呢?”
庐阳区城管局的代理人则指出,阮永秀家的房屋确实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且2009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检查时,通过航拍发现了该处违法建筑。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阮永秀对此仍存疑虑:“全村加盖房屋的至少有十几户,没有哪家办了手续,怎么偏偏把我家给拍到了?再说从9月30日到10月9日之间有8天的长假,城管部门根本没给我们任何申辩的机会就强行拆房,我们打官司就是为了争一个说话的权利。”
目前,本案尚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