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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抢,如何应对违约纠纷?维权关键在证据保存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6) 浏览 133

小王夫妇一直计划购买一套学区房,以便女儿将来能就近入学。考虑到预算有限且希望离工作地点不远,他们将目光投向了采荷地区。经过多次实地看房和与中介沟通,最终看中了采荷新村一套约50平方米的二手房,两室一厅的户型正好满足一家三口的居住需求。今年4月,双方在中介小刘的协调下,经过多轮谈判,达成初步购房意向,小王夫妇同意以100万元总价购买张先生的房产。

然而,就在准备签署购房合同并加盖中介公司公章时,卖家张先生突然反悔,并将已签字的购房合同抢走。小刘表示,当时买方提出了一些补充条款,卖方不同意,可能认为房价卖低了。由于当时学区房市场行情不佳,价格有所下滑,双方在价格上产生了分歧。

合同被抢走后,小王夫妇感到不安,担心自己是否真的完成了购房交易。他们多次与中介沟通,希望追回合同,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无奈之下,他们决定放弃这套房子,另寻其他学区房。然而,一个月后,他们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张先生起诉要求小王夫妇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共计二十万元。

面对这一情况,小王夫妇感到十分困惑,因为合同并不在他们手中,如何履行合同?他们随即应诉,并在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向杭州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向中介公司提供相关视频证据,以证明合同被抢的事实。

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认定购房合同尚未成立。关键在于,中介小刘证明当时并未在合同上确认盖章,因此合同未正式生效。法院依据“优势证据”原则,采纳了小王夫妇所提交的证据,认为他们一方的证据更具说服力,从而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优势证据”制度。该制度指的是,当一方提供的证据在证明力或可靠性上优于对方时,法官将依据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在此案中,小王夫妇通过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因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进行谈判或接受卖方承诺时,应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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