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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协议说得含糊,赠送的家电“全部”变“部分”。

房产纠纷 10个月前 (07-11) 浏览 40

购房补充协议说得含糊

今年2月份,莫先生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南宁荣和新城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之所以看上这套三房两厅的住宅,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卖家答应将配送房子里的所有家电。这些家电份量可不轻,有29英寸的液晶电视、双门对开的大冰箱,其他的空调、洗衣机、消毒柜等电器也全是知名品牌,看上去也还挺新的。莫先生心想,所有家电加起来,至少也值3万元左右,相当于卖家已经让利了。再加上自己单身一个人从出租房里搬出来,也需要添置一批家电,这样可以省一笔钱。最后,双方还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上注明“配送原有的全部家电”字样。

赠送的家电“全部”变“部分”

过户的当天上午,莫先生与卖主一起到荣和新城做最后的清点,莫先生看到确实是所有的家电都齐全,便与卖主到中介公司办理最后的过户手续。下午,莫先生高兴的拿着钥匙来到自己的新家,打开门一看便傻了眼,最值钱的电视、冰箱等都不翼而飞了。莫先生赶紧致电卖主询问是怎么回事,卖主有恃无恐的回答说:“对啊,电视和冰箱我都拿走了。你看看合同,没说一定要有电视和冰箱。”

莫先生非常后悔的说,补充协议上的“配送原有的全部家电”应该写清楚具体包括哪些家电,是什么品牌、尺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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