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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打扫阳台坠亡房东被判赔偿12万元,未尽警示义务担责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30) 浏览 190

案例简介:租客打扫阳台时坠亡,房东是否需承担责任?

2016年8月,刚大学毕业的小吴在北京一家证券公司入职,随后从房东吴先生处租下了一间房屋,吴先生将钥匙交给了小吴。当天下午,小吴在打扫房屋时,不慎从东侧阳台外的护栏缺口处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调查认定,小吴因高坠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事发当天,公安机关询问吴先生时,他表示,阳台护栏底部有一个洞,是以前安装空调留下的,他曾在整个护栏底部铺设了旧衣柜的复合木板,洞口也盖上了木板。但吴先生并未将这一隐患告知小吴,因为他已忘记此事。

小吴的父母认为,吴先生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隐瞒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悲剧发生,遂将吴先生起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123万余元。吴先生则辩称,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小吴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爬上护栏属于违规行为,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房东未尽警示义务,需承担部分责任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安全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她在打扫过程中因疏忽从护栏缺口坠落,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然而,吴先生在出租房屋时,未对阳台护栏存在的隐性缺陷进行充分告知,导致小吴对护栏的承重能力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引发事故,因此吴先生未尽到合理的警示义务,需承担一定责任。

一审判决中,法院酌定吴先生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吴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案件最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租客意外坠亡,房东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是否尽到警示义务

在租客意外坠亡的案件中,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警示义务。本案中,吴先生作为房屋出租人,未能及时告知小吴阳台护栏存在洞口这一隐性安全隐患,属于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

同时,小吴作为成年人,理应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对自身行为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若房东已尽到提醒义务,而租客仍执意冒险,那么责任应完全由租客承担。因此,在类似案件中,房东的责任程度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告知和警示义务。

以上是对“租客在出租房身亡,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一问题的法律分析。如您在租房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的专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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