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纠纷 > 正文

二手房面积争议引纠纷 卖房人被判双倍赔偿及承担中介费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2) 浏览 192

去年12月,黄先生通过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了梁先生名下的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总价为27万元。当天,黄先生支付了2万元定金,同时双方向中介公司缴纳了2700元的服务费用。今年1月,房管部门为该房产重新核发了产权证,显示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0平方米变更为37平方米。梁先生据此认为房屋面积增加,原定价格偏低,要求提高房价,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三方协商未果,黄先生遂向红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判令梁先生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并赔偿中介费损失2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客户须知作为补充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应依法履行。该房产为二手房,梁先生作为原房主,对房屋的实际状况应有充分了解。即使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也不影响其对房屋现状和价值的判断。因此,梁先生以面积增加为由要求提高房价并拒绝履行合同,缺乏正当理由,构成违约。

鉴于三方均同意解除合同,法院予以确认,并支持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最终判决梁先生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赔偿中介费损失27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