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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咋算违约金,能用物业费抵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8-03) 浏览 135

逾期交房咋算违约金

2006年7月,市民钟先生在市北区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中已经写明了“交房日期为2006年10月 1日,若不能按期交房,卖方将按银行贷款利息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直到2006年12月30日开发商才电话通知他去收房,而延期交房的理由是:银行不予贷款,工期受到影响。

由于等房的这段时间,钟先生一家人是租房子的住的,于是钟先生就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并附带补偿租房费用。开发商却坚持要以免收一年物业费的方式来抵掉违约赔偿,对于租房费用,开发商则拒绝支付。

能用物业费抵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吗

根据购房合同,3个月的违约金数额达两三千元,而开发商只同意给住户免去一年几百元的物业费,无奈之下,钟先生搜集了一些证据,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开发商单方要求用物业费抵顶延期交房赔偿,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其中还牵扯到第三责任方物业公司,如果非要这么操作,应该获得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且赔偿价值应该与约定或法定的损失赔偿价值相一致。而且这种赔偿最好由购房者、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个三方同意的合同,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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