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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争房产抛弃妻女,起诉离婚引发法律纠纷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3) 浏览 164

男子为追求初恋,将妻女赶出家门并提起离婚诉讼,引发一场家庭与法律的纠纷。王女士与丈夫刘先生结婚七年,育有一名6岁的女儿,两人虽因刘先生在北京工作而聚少离多,但家庭生活一直平淡温馨。今年春节后,刘先生突然与初恋冯女士重修旧好。冯女士几年前已离婚,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为了争夺房产,刘先生不仅将妻子和女儿赶出家门,还切断了与王女士的所有联系,将其电话号码拉黑。

随后,刘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女士表示,他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证上写有两人名字,且刘先生出资较多,她出资较少。她希望借助律师的力量,在离婚诉讼中为女儿争取更多权益。

房产专业律师指出,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无法独自占有。法院会根据双方在购房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此外,刘先生试图将女儿排除在家庭之外也是不可行的,若法院判决女儿由王女士抚养,刘先生需支付其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有效搜集证据以争取房产权益?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男子为争房产抛弃妻女,起诉离婚引发法律纠纷插图

1. 若房产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若对方否认共同出资,可查询银行转账记录或信用卡消费明细,以证明出资事实。建议在婚前购房时,将名字写入房产证,或签订共同出资协议,以避免日后纠纷。

2. 若一方在离婚前私自购买房产,且未计入夫妻共同财产,需注意收集购房过程中的相关票据、付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诉讼中主张分割。

3. 若一方擅自将房产过户给他人,这种行为并不隐蔽,因为房产交易信息可在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旦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可调取交易记录,核实交易时间、对象及金额,判断其是否已转移财产,并据此提出相应主张。

4. 若房产是以他人名义购买,计划在离婚后过户至自己名下,应收集对方的购房发票、纳税证明等材料,查询其银行账户是否有大额资金流动,是否存在以房抵债等情况。同时,可调查配偶的婚外情住址,核实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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