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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389个在途楼盘项目,推动房企加快开发进度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3) 浏览 172

自3·17新政实施以来,北京市除了推行差异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外,还明确要求切实增加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推动“1300万平方米已拿地未开工、950万平方米已开工未入市”的在途商品住房项目尽快入市销售。今天,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389个在途房地产项目,其中包括161个拿地未开工项目和228个开工但尚未入市的项目,这些项目正是上述潜在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的要求,凡列入清单的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可申请办理两次预售许可。在申请第二次预售许可时,需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对于已取得一次预售许可的项目,可在2017年年底前申请第二次预售许可;对于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若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的预售许可面积超过施工许可总面积的50%,则可在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第二次预售许可。

据业内人士估算,这2250万平方米的潜在供应,大约可为市场提供20万套左右的房源。记者查阅项目列表发现,朝阳区项目数量最多,共计56个(其中拿地未开工24个,开工未入市32个);昌平区紧随其后,有46个项目(拿地未开工24个,开工未入市22个);顺义区以43个项目位列第三(拿地未开工15个,开工未入市28个)。

此外,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预售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②已按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③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已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④已明确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时间;⑤七层以下的建筑需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建筑需建至工程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⑥已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⑦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对于在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证》后,也可直接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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