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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价过山车 受到限购令调控影响房价大幅下跌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8-05) 浏览 427

合肥房价过山车

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房售价环比涨幅排名中,合肥也首次登上榜首。去年下半年特别是10月2日以后,合肥推出“史上最严限购令”,房地产市场迅速由滚烫的高温状态陷入冰冷和沉寂,价格持续回落,成交量不断萎缩。

据房产中介称,目前合肥房价普遍下跌15%~20%,个别小区房价竟呈现50%的直线下滑,价格遭到腰斩。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城市,在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周边城市的贴身竞争中,城市的经济总量和人口容纳量较小,人口吸引能力没那么强,房价长期以来不温不火。但为何去年以来房价涨幅如此迅猛和突兀?背后原因是什么?金融炒房客“高评高贷”上演“空手套”。合肥当地人李文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作为省会城市的合肥,多年来的房价一直很“低调”,在邻近城市南京2008年房价每平方米过万的时候,合肥房价还在3000~5000元/平方米之间徘徊,直到2015年合肥房价才突破万元。“那时感觉每平方米万元的房价太高了,一时还难以接受,其实周边城市早就奔3万、4万去了。”李文杰说。

2016年,“蛰伏”已久的合肥房价迎来一轮超乎想象的暴涨。合肥市民张先生对记者形容说:“去年涨得最厉害的时候,我过一条马路的时间房价都能涨个200~300元/平方米。就这样一直毫无节制地冲到全球涨幅第一的位置,实在让人不可思议。”脱离正常轨道的变化总是有原因的。合肥当地一家大型房产中介主管王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去年全国各地涌来的“炒房团”云集合肥,他们所到之处,犹如“洪水浪涌,房价因之迅速攀升,不断水涨船高”。据王涛观察和记录,去年合肥楼市聚集了两类“炒房团”,一类是“金融炒房客”,另一类是“主流炒房团”。“金融炒房客”,有单枪匹马来的,也有组团过来的。

由于去年房源少,“炒房团”多,所以中介出来什么样的房子,这类炒家都全盘接手,然后再通过银行对这些房子“高评高贷”,源源不断地把更多的钱从银行套出来,再投资炒房。王涛称,他们去年做了多批这样的业务,其中有个“炒房团”是从浙江过来的,4个人组成一个团队。背后有几家公司赞助他们一部分资金,用来付炒房首付款,赚了钱再按比例分成。当时,他们一下子要了20套,让中介帮助计算首付、月供以及可以从银行套出多少钱。他们对房子品质要求不高,只希望找到面积大的房子,这样可以从银行套出更多的钱,这类“金融炒房客”属于打金融擦边球的投机者。王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这类“炒房团”大多不需要自己掏钱,如果做得好,还能多套出些余钱。他记得很清楚,有一个“金融炒房客”就通过这种方式,经过一番操作后多套出来20万元现金。

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于是,这些购房者主动违约,迟延或者拒绝付款,造成违约事实。如此推理:既然他们违约了,开发商就应该扣除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后,允许他们退房。而时下预售合同通常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1%—3%,这相对于房价下跌的比例对购房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政策与他们购房时发生了变化,他们因为购买了多套房屋而无法获得这些房屋的贷款,因此无法履约。而银行政策的变化,非他们主观能够控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他们没有错,开发商应该退房。以此类推,他们提出的“不可抗力”还有契税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等等。

3、“无需理由”型。这类退房者认为,因为他们购买的是期房,只要房子还没造好,就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没有办出他们的小产证前,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因此,只要他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就应当同意退房,根本无需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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