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案情简介: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
2009年12月20日,原告驾驶电动车与被告驾驶的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原告受伤经过治疗留下伤残,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原告已构成十级伤残。原告认为发生交通事故,侵犯自身的人身权利。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精神抚慰金。其余由被告赔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被告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原告驾驶电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通行,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精神抚慰金。其余由被告赔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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