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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夫妻卖房惹出合同效力纠纷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8-08) 浏览 145

案件详情:假夫妻卖房惹出合同效力纠纷

柳先生通过中介向严某夫妇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为防出问题,还去律师事务所做了见证。但他没有料到,自己还是“撞上”了一套有争议的房产。原来,在售房合同上,严某妻子的签字却是他人。这让柳先生心生疑惑: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柳先生称,2006年4月,他通过房产中介与严某签订了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定金协议,并支付了定金。随后,他和严某以及自称严某妻子的许某,一起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见证书。合同签订不久,律师向他透露,严某的妻子已经离家出走8年了,当日和严某一起前来签订合同的女士并不是严某的妻子,严某根本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为此,柳先生一纸诉状将严某夫妇、律师事务所以及中介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柳先生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场的不是许某本人,或合同上许某的签名系他人假冒的,柳先生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以及返还购房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即使当时签订合同时在场的不是许某本人,该合同也仅为一份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双方于2006年4月2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

律师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分析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地产分离出卖;2、产权未登记过户;3、产权主体有问题;4、侵犯有限购买权;5、单位违规购房;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7、非法转让。符合以上几种情况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在售房合同上,严某妻子的签字是他人伪造的,并不符合以上几种情形,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同为有效合同。找专业合同律师,就上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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