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纠纷 > 正文

什么是格式条款,如何理解合同的格式条款?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10) 浏览 139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征:

(1)适用的广泛性。格式条款以要约的形式向公众发出,任何人只要同意要约的规定,就可以签订合同。

(2)条款具有持久性。格式条款一般都是经过认真研究拟定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

(3)条款具体细致。格式条款往往内容复杂,条款甚多,具体细致。

(4)由占据主导地位的一方提出。不论格式合同的形式如何,都是由居主导或者垄断地位的一方提出。如果涉及部门利益,由居主导地位的一方拟定格式条款容易产生不合理条款的,政府也可以拟定格式条款。

二、如何理解合同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