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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常见问题及监管对策分析:规范使用保障公平交易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13) 浏览 162

一、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一)格式合同形式多样,内容杂乱无章
当前格式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合同、协议、条款、公约等,甚至以单方面通知、声明、店堂告示、须知等形式出现。合同条款内容参差不齐,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不够均衡,部分条款表述模糊,缺乏明确性。尤其在货物托运单位使用的《托运单》或《货运单》中,底部的注意事项或须知往往被忽视,导致签约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不利后果,进而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二)格式合同使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
格式合同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如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修服务、家用轿车、维修服务、家用电器、手机、汽车、手表等,同时也涵盖邮政、电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旅游、旅馆住宿等领域。涉及的行业包括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以及各类公用企业,几乎覆盖了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

(三)国家重点行业格式合同相对规范,但仍存在隐患
目前,建安业和金融业等国家重点行业在格式合同的制定和使用方面较为规范,尤其是金融行业,由于国家监管严格,合同条款较为严谨。然而,服务业及其他重要公用企业中,格式合同仍存在较多问题,部分条款具有不平等性,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此类现象时有发生。

(四)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权利义务失衡
格式合同的制定方通常处于主导地位,其权利条款设置详尽周密,而签约方的权益保护条款则相对模糊、简略,甚至存在内容空泛、冗长无效的问题。例如,移动电话入网协议共二十条,其中甲方(如联通公司)的权益条款占了16条,乙方仅为4条。这种不平衡的设置,使得签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部分条款存在避重就轻、规避责任的情况,如“一切解释权归×(格式合同制定方)所有”、“如发生纠纷,只能由我方解决”等,明显偏向制定方,损害了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格式合同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格式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仍依赖于《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总局38号令)等较为零散的规定。对于一些“霸王条款”等明显违规的格式合同,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监管难度大,执法缺乏依据,难以有效遏制格式合同中的不规范行为。

二、对格式合同的监管与对策

(一)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印制与发放
应强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印制与发放工作,由指定的印刷企业负责印制,确保文本的规范性和统一性。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外,其他主管部门制定的文本也应由指定企业印制并备案,便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同时,建议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示范文本的发放,确保其在市场中的有效应用。此外,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示范文本印制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加强对格式合同的监管,尤其要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合同。通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中的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合同监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同时,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对于重要行业,特别是公用企业,应实行格式合同备案制度,由合同管理机关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此外,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开展普法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工具。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经营
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是保障合同公平履行的重要手段。应大力倡导诚信守约的社会风气,通过舆论宣传增强经营者和合同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同时,应全面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评比活动,对不守信的企业进行公示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信用工程建设,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公平。

(四)尽快制定专门法规,完善监管体系
为有效规范格式合同,应尽早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格式合同的监管职责、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建议由国家及省、市以上人大和政府,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门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格式合同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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